家園導讀
焚燒法處理垃圾具有處理速度快、垃圾減容減重比大、可回收利用熱能等優點,近年來在國內得到了迅速推廣及應用。但是焚燒煙氣處理的分量越來越重,產生的飛灰富集了有害的Pb、Zn、Cr等重金屬,這個灰越來越多越來越麻煩,處理它的難度就會越來越大。
什么是飛灰
在與垃圾焚燒有關的討論和報道中,經常出現一個字母加數字的組合——HW18,它是“飛灰”,位居《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第十八號。飛灰中含有二噁英、可被水浸出較高濃度的Cd、Pb、Cu、Zn和Cr等多種有害重金屬物質和鹽類,是垃圾焚燒運行過程中,需要被重點關注的對象。
以下關于飛灰的文章,是7月6日由蕪湖生態中心和自然之友聯合舉辦的“新標準下生活垃圾焚燒廠信息公開與監管研討會”中,自然之友會員關中發表的《飛灰,垃圾焚燒監管的重中之重》的報告。由小編整理并精選內容編輯成文。
垃圾開啟“全燒”時代,焚燒失控!
進入2016年,我國生活垃圾處理焚燒總量、焚燒比例和單體焚燒爐焚燒量三重失控。
1 焚燒總量失控
數據顯示,截止2015年4月,我國目前籌建、簽約、在建和已經投產的垃圾焚燒場共規劃處理垃圾每天466955噸,總計每年1.71億噸,比十二五規劃預期的每年1.1211億噸超出了50%多。
2 焚燒比例失控
2014年全國653個設市城市生活垃圾清運量1.79億噸,如果不計非城市數據,則截止2015年5月,全國規劃焚燒比例已經達到95.8%(1.71/1.79)。此外,重慶、深圳、杭州等城市的生活垃圾焚燒比率已經接近100%。
3 單體焚燒爐焚燒量失控
北京魯家山單體綜合規劃每天焚燒6000噸,深圳東部垃圾焚燒廠規劃每天焚燒6000噸,廣州蘿崗規劃每天10000萬噸,大大超過標準值最大類別特大類垃圾焚燒廠。
一味依賴垃圾焚燒來應對垃圾圍城,不但無法減緩自然資源的損耗,這樣的選擇背后也隱藏著很大的環境污染和健康的隱患,還有一種“懶惰”的邏輯。更令人擔憂的是,類似的邏輯也延伸到了垃圾焚燒的各個環節之中。
飛灰處理面臨的三大難題
在垃圾焚燒產生的各種污染物(煙氣、滲濾液、爐渣和飛灰),飛灰的處理難度和危害都是最大的,飛灰問題是垃圾焚燒監管的重中之重。具體來講,飛灰處理面臨著三大難題。
第一難題:總量巨大,無害化處理率不會超過10%。
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總量巨大,我國僅2014年1年就產生了400萬噸飛灰。然而,由于缺乏可靠的統計數據,歷年來我國垃圾焚燒飛灰真實的無害化處理率不得而知。但是根據清華大學劉建國教授的估算400萬噸無害化處理率不會超過10%,這就意味著飛灰已經成為生活垃圾焚燒全過程污染控制和風險管理中最為薄弱的環節。
第二難題:飛灰的處理成本高昂。
安全填埋場投資成本較高,以每噸飛灰的水泥固化500元和正規危廢處理場入場費用1500元計算,折合到每噸生活垃圾的處理成本,機械爐排焚燒爐增加約60到100元,流化床焚燒爐增加約200元到300元。要知道,只有高投資高處理費用才能控制焚燒過程的飛灰環境污染。國內企業往往不進行固化處理就直接填埋,加劇了環境污染風險。
從投資金額來比較,上圖展示的是國內外典型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及發電廠投資對比,最高的是東京有明投資金額高達472.5萬元/噸,其次是德國科隆188.5萬元/噸,而中國的深圳清水河和浦東御橋分別是28.9萬元/噸和約73萬元/噸。
從處理費用來比較,國際上,垃圾焚燒處理費用極其昂貴,高費用保障了焚燒過程污染的可控。每噸垃圾處理費用,世界銀行2005年給出的平均數據是150美元(合人民幣1041.66元),荷蘭是160歐元(合人民幣1184元),德國是200歐元(合人民幣1480元),而我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中標價格一般為每噸60元至80元。
而且,近年來我國垃圾焚燒處理報價竟然持續走低,2015年6月新泰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報出48元/噸開始,其后垃圾焚燒領域中標價格持續下降。2015年8月安徽蚌埠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6.8元/噸,2015年10月江蘇高郵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6.5元/噸,2015年12月浙江紹興項目以18元/噸的報價再度刷新行業底線。僅僅數月時間,中標最低價從48元/噸驟降至18元/噸,降幅達62%。如此低的處理費用,令人對垃圾焚燒的污染控制效果產生懷疑。
第三難題飛灰污染嚴重且難以完全控制。
飛灰富集了大量重金屬與二惡英,含有這些高毒性成分的滲濾液浸入土壤和地下水之中,必將對人類和自然環境產生長期危害。
目前我國的飛灰,部分是通過填埋場作為最后的處置單位。重金屬溶于酸,在填埋堆體酸性條件下,重金屬會大量浸出,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從表中可以看出鉛的浸出濃度超過了固體廢物浸出毒性的鑒別標準值,所以,焚燒飛灰作為一種危險固廢,必須要進行穩定化處理。
而關于我國飛灰經過穩定化處理后,再填埋的比例不得而知,太不會太樂觀,這涉及費用問題。
即使是一些垃圾焚燒處理費用遠高于中國的國家,滲漏情況也難以遏制。法國填埋場每平方公里有個203漏洞,意大利有1532個漏洞,美國也有2251個。國際上發達國家尚且如此,國內怎么可能例外?
飛灰危局出路何在?
首先,需要加強行政治理。目前,我國已經意識到飛灰的危害性,十三五規劃中專門列出單項,要求對危險廢物進行摸底調查并進行防治,已經將飛灰歸為高毒持久性廢物等的綜合整治計劃中。
其次,司法治理也是緩解飛灰困局的關鍵所在。最高人民法院剛剛發布的2016年12號文件,明確要求發揮環境資源行政審判監督和預防功能,查處建設項目未評先批、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防止存在重大生態環境風險的項目開工建設。但是目前為止,我國還尚未出現過任何司法介入垃圾焚燒飛灰領域的案例,希望2016年有所突破。
第三是社會治理。非政府組織需要進一步推動信息公開,就飛灰進入填埋場后重金屬和二惡英檢測展開專項調研。
第四巡視專項治理豁免條款。新的國家危廢目錄的豁免條款極端不負責任,應向中紀委第六巡視組直接反映,要求取消垃圾焚燒飛灰的豁免條款。
垃圾焚燒、飛灰危局與垃圾分類
2000年6月1日住建部在全國8個城市啟動垃圾分類,到現在15年了,為何失敗?
從《南方周末》2016年6月23日的報道,可以看出焚燒對垃圾分類的影響,“廣環投壟斷垃圾處理的另一項弊病是,廣州缺乏發展垃圾焚燒以外的技術動力。‘潘勝燊和我討論的終極話題是:為什么要做垃圾分類’林淇說,‘每分出來一頓,他就少一頓焚燒的補貼,就少一頓的收入。”這不僅僅是廣州獨有,這也是全國各地垃圾垃圾分類遲遲無進展的很重要原因之一。
而另一點也很重要,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除泰國歸工業部主管外,生活廢棄物的管理職能大都設在單獨的環保部或具有環保職能的環保部門。
我國應參照國際慣例,啟動住建部職能改革,將生活廢棄物管理職能從住建部劃轉到環保部,以便更加清晰界定生活廢棄物污染控制的管理屬性。
當下,我國需要在政府、企業和居民各個層面大力推行垃圾分類和垃圾的資源化回收處理,更關鍵的是要逐漸扭轉垃圾“全燒”的趨勢,減少焚燒總量,才能從根本上破解焚燒難題和飛灰危局。
文章來源:來源:化工707 自然之友 |